《请停止个人攻击,回归法律》

发表于《博讯新闻网》2002年12月27-28日。转载于http://www.sd-online.com/。

12月16日在贵网页看到一篇《中国学者美盗窃罪成》的文章。它报道了纽约州雪城市( Syracuse)联邦法庭陪审团当地时间 13日裁定,康奈尔大学的中国访问学者尹清强盗窃联邦 5000美元财产和对联邦调查局( FBI)说谎两项目罪名成立,法庭将押后宣判。文章作者在报道尹清强的犯罪经过时,明显表示出偏袒,同情尹清强的倾向和对雪城市联邦法庭陪审团13日裁定的不满,还以尹清强的名义“指摘同样来自中国的雷新根「存心整他」”,以尹的律师“也指雷新根「说坏话」,使尹失去寻找另一份工作的机会,被迫返回中国。”因此,这已经不成其为一篇不偏不倚的新闻报道,而是一波人身攻击的信号。

果然不出所料,12月24日在贵网页又登出了《康奈尔雷新根事件内情资料》和《八年伴康奈尔雷博士如伴虎》这样两篇,显然是有组织的人身攻击文章。说这是两篇人身攻击的文章的原因不外有二。

其一,文章中没有提出任何有利的证据,帮助尹清强脱罪,对法庭在最终宣判前,改变或推翻雪城市联邦法庭陪审团13日的裁定毫无帮助。

其二,文章匿名作者,以及文章所附的三名匿名知情人,对雷新根博士的指责,集中在个人事务,专业水平和私德上。如实验室条件太差,他得到的职务只是个别人不想要的小角色,无足轻重;他媚洋崇外,欺负黄皮肤人,虐待从中国来的学生;业务水平低,不懂分子生物学,借用博士后和学生的知识做研究和写课题研究计划书;不懂得尊重别人,充满了阴谋诡计,智商低;看黄色图像,与老婆吵架迁怒于他人,等。文章也没有提供任何雷新根如何迫害和陷害尹清强的罪证和事实,很难摆脱个人泄私愤,图报复,利用他人的不知情,搞臭雷新根博士的嫌疑。

《康奈尔雷新根事件内情资料》的作者声称是雷新根在法庭上,“使不懂行的陪审团对尹宣判不当重刑(尹的律师是联邦为罪犯指派的菜鸟级),妻女凄然还乡,衣食无落。”这位不具名的作者未免太藐视了美国法律和法庭陪审团,甚至连尹的律师也被贬为菜鸟级,似乎只有他才是懂行的,只有他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。他也太抬举了雷新根,似乎雷这个在文章中被贬为无足轻重的小角色,居然在美国的康奈尔大学和法院能够呼风唤雨,左右法庭和陪审团的裁决,又成了一个巨无霸。

此作者还说明“此案涉及两华人,华人社区及不知情之外人均不便出头,而知情之人(尹实验室学生)摄于厉害,亦不敢为尹作证,从而酿下悲剧。”这与美国的国情不符,很难想象在传统上崇尚民主,自由的美国居然会出现,像作者所描述的悲剧。据本人在北美这些年的经验,如果该文作者笔下的这些“知情之人(尹实验室学生)”,真是一些出色的学生,真是处于如这两篇文章所形容的“淫威”之下,在美国要转学,换一个导师门下,甚至换一所大学绝非难事。而知情不报,“摄于厉害,亦不敢为尹作证”则等同于和雷新根合谋,合伙“陷害” 尹清强。本人不清楚这位匿名作者到底想表达的真正目的是什么?

在中国发生过的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二十几年了,本人不希望像文革时期的那种铺天盖地的人身攻击,在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网页传媒上重演。希望这几篇文章的匿名作者和所谓的知情之人,能够停止个人攻击,回归法律,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。本人与雷新根博士是读大学四年的同班同学,对他知之甚深,只是毕业出国后各自的研究发展方向不同。在这毕业后的二十年中,只有我俩都在读博士期间,他和他太太专程开车从美国到加拿大来探望我和我的妻子,见过一面,有过深谈。我们平时很少通讯来往,我对他事业的后来发展一无所知。因此,在本文中,本人并无一词为他辩护,只是希望停止个人攻击,回归法律。

不管是什么个人,也不管到了那个国家,都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,依法行事。如果触犯了法律,无论该人是出于无知,还是知法犯法,就要受到制裁。如果尹清强博士果真受到了陷害和莫大的委屈,希望知情人不要藏头缩尾,勇敢地站出来,拿出证据,还他一个清白。如果尹清强博士是因为无知,或出于个人的理由触犯了美国法律,就应该勇敢地面对,承认犯罪,争取轻判。